一、申报科技项目的要求
(一)申报科技项目所研究、开发和示范的技术,应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点技术,即属于下列技术之一: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开发应用技术,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,节地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,城镇供水节水与污水处理及回用技术,新型建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,城镇垃圾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,新农村建设适宜技术,新型建筑结构、施工技术与质量安全技术,城市道路交通技术,信息化应用技术。
(二)申报科技项目应列明所属技术领域和类别。科技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、科研开发、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四类。其中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根据示范的主要内容,具体分为: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示范,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科技示范,绿色施工示范,信息化工程示范。
(三)申报软科学研究类的项目,应重点研究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、产业政策、发展战略与规划等密切相关的,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战略性、前瞻性、政策性的问题。
(四)申报科研开发类的项目,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,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好的经济、社会、环境效益,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,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。
(六)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,应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,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。申报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,不再单独申报软科学研究、科研开发、科技示范工程等项目。
二、申报程序和项目管理要求
(一)项目申报单位按照《管理办法》和本通知要求,认真填报申报书,报送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主管单位。《管理办法》及申报书可从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,网址:http://www.mohurd.gov.cn.
(三)已有项目列入历年我部科技计划,但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,且超过一年仍未提出验收申请,或未因正当理由提出申请延期的单位,不得申报。
(四)申报材料(包括申报书和附件)一式4份及电子版申报书(光盘)报送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。
(五)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。
请要申报的老师与2011年12月25日之前将材料交到科技处。
2011.12.12